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特作如下规定:
一、政治素质培养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2.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部门、教研室各项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
二、业务水平培养
1.新分配来的从事高等教育的青年教师要严格按人事处的有关规定,一年内必须完成人事处组织的高等教育理论等有关课程岗前培训的学习,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掌握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教学方法。无故不参加者或课程不及格者,不能从事教学工作。
2.青年教师要用普通话授课,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标准,否则不得从事教学工作。
3.教研室要制订出详细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新毕业的教师要在自学的基础上,坚持听老教师的课,尽快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并按照教研室的计划学习相关学科的有关课程。非医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从事医学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按照教研室的要求学习有关的医学课程,为搞好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本科新毕业的教师必须到相关实验室工作一年,本学年内除完成教研室教学活动外,其余工作由实验室主任安排,实验室主任要根据新教师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新教师要掌握基本的实验理论和技能,为教学、科研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一年结束后,实验室主任要对新教师的工作情况写出评价,并对新教师进行实验理论和技能的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晋升职称。
5.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教研室的科研工作,掌握科研设计、资料的统计处理等基本方法,为进行科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6.青年教师要熟练地掌握计算机的应用、网络知识和多媒体教学的方法。积极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教学、科研水平得到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