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授职责
1.在部主任领导下,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决定、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熟练地履行职务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主持学科一个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培养和指导中青年教师工作,并能提出有重要学术或实际意义的研究课题。
3.负责指导和组织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或基本理论的研究工作,写出具有相应水平的科学和教学论著,并能保质按时完成。
4.担任教研室主任或学科梯队负责人,使本室或梯队形成结构合理、比例恰当,能发挥总体效能的知识群体。
5.制订学科领域教学、科研规划,站在学科的前沿,及时地、准确地指明学科研究的主攻方向,并相应提出研究课题和研究途径,制订实施方案。
6.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能深入浅出,概念清晰地讲解课程,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有较高水平的实验、试验或社会调查能力。
7.解决重大的、关键性的科学、技术、教育方面的问题。
8.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更新实验手段,开设出新的实验。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副教授职责
1.在部主任领导下,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决定、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熟练地履行职务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协助教授主持一个方面的工作或主持教学工作,培养青年教师。
3.选定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和可行的研究方案,指导和组织课题的研究或课程的改革,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教学、科学论著。
4.担任教研室正副主任或学科梯队负责人的助手或课题、课程组长发挥梯队或小组的总体效能。
5.协助教授组织和指导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或基本的研究工作,指导和组织课题或课程组进行工作。
6.参与制订学科领域教学、科研规划,掌握本学科领域某一分支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深学术意义或较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研究途径,制定实施方案。
7.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能深入浅出,概念清晰地讲解课程,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有较高水平的实验、试验或社会调查能力。
8.具有培养进修教师的能力。
9.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和理论问题或教学、技术、教育方面的问题。
10.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开设新的实验。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讲师职责
l、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决定、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职务职责,教书有人,为人师表。
2.系统讲授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能概念清晰地讲解课程。
3.组织课堂讨论,组织与指导实习、社会调查。
4.指导毕业论文(或设计)。
5.撰写具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报告和发表科学论文,编写部分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6.协助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教学法研究。
7.协助正、副教授指导研究生、助教、进修教师。
8.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助教职责
1.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在高、中级教师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决定、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承担课程的辅导或某些课程的部分及至全部讲课,能条理清晰地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问。
3.承担小班的辅导课、实验课、习题课,公共课能独立讲课。
4.在高、中级教师指导下,参加教学法研究、技术开发、资料编写、社会服务,并写出有关的报告或总结。
5.兼任学生班主任,负责学生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6.认真做好一切课前准备、提前到岗(堂),不迟到,不早退。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