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部关于开展学术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21-01-02 点击数:

学术活动是体现一个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学科教学、科研水平的具体体现。因此,要经常性地开展学术活动来促进学科的发展。

1.教师要积极参加外校及我校举办的学术讲座、报告会及其它形式的学术活动。

2.鼓励教学、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校内、科内学术讲座。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年上报一次校内学术讲座;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科内学术讲座,起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3.鼓励教师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学术讲座,拓宽学生书本外知识面。

4.鼓励教研室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成立学生学习兴趣小组和科研小组,课外协助教师进行科研工作,以提高学生科研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5.对开展学术活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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