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部行政办公有关规定

作者: 时间:2021-01-02 点击数:

一、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正常的行政办公,办公用品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需要更新办公用品,必须先向基础部主任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领取或购买。

2.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领取办公用品要精打细算,严禁浪费,杜绝假公济私。

3.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领取、购置物品,已经领取、购置物品一律不予报销,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文印管理规定

1.因正常工作需要打印、复印有关材料时,须经基础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因科研工作打印材料由科研经费支出;编写教材或发表文章的打印费由个人支出。

三、印章使用规定

基础医学部印章主要用于校内,不对外使用。印章由基础部主任保管,需要使用时,须经基础部主任同意,方可盖章。

四、文件管理规定

1.文件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的重要载体。接到上级文件后,基础部行政秘书要先编号登记,填写文件处理单,然后呈请基础部主任批示和传阅。文件看完后,要妥善保管。

2.借阅文件要签字,阅完后要及时归还,防止丢失。

五、报刊订阅规定

1.各科室每年根据本学科、本专业的特点,向基础部提出申请订阅报刊的种类、数目,由基础部组织、汇总后报送图书馆统一征订。

2.按照学校规定,每教研室订阅一份报纸,业务杂志由个人订阅。

六、车辆使用规定

1.凡因公务需要校内用车,经基础部主任同意,由办公室主任协调学校有关科室协商解决。

2.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办事尽量坐班车。

3.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经主任批准,可进行适当补助。

七、办公电话使用规定

1.按照学校规定,基础医学部办公室电话包干使用。

2.教研室、实验室电话只能内线,需要外联时,可到办公室使用。

3.使用电话时,应节省时间,严禁用电话闲聊。

4.办公室主任对电话使用负管理责任。


 

Copyright 2021 南阳医专基础医学部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西路1106号 Email: medbase@126.com 电话:0377-63526123